1、根据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GB50210-2001的相关内容,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检:

1)、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。

2)、石材的弯曲强度;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;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。

3)、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、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、相容性实验;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;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。

4)、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。

2、根据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50411-2007的相关内容,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等进场时,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,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:

1)、保温材料:导热系数、密度。

2)、幕墙玻璃:可见光透射比、传热系数、遮阳系数、中空玻璃露点。

3)、隔热型材:抗拉强度、抗剪强度。

4)、幕墙的气密性能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。当幕墙面积大于3000m2或建筑外墙面积50%时,应现场抽取材料和配件,在检测试验室安装制作试件进行气密性能检测(气密性能检测试件应包括幕墙的典型单元、典型拼缝、典型可开启部分),试件应按照幕墙工程施工图进行设计。试件设计应经建筑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、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确认,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等级要求。


强制性条文(GB50210-2001)

9.1.8 隐框、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,其性能必须符合《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》的规定;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。

9.1.13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,其数量、规格、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。

9.1.14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、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,安装必须牢固。

强制性条文(GB50411-2007)

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,其导热系数、密度、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。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、遮阳系数、可见光透射比、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
检验方法: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。

检查数量:全数核查。